佳兴忽来诗能下酒 豪情一往剑可赠人
我,一个灵魂画手!一个满脑弹屏不断的人!

《故宫札记》中写道:

清代选入宫中的女子,除了秀女外,还有一种叫宫女子。

秀女系指八旗官员的女儿,地位较高;宫女子是内务府包衣佐领下的女儿,地位较低。

秀女可选为妃嫔或指配宗室王公大臣子弟。内务府包衣的女儿则仅供内廷令而已。

在清初时区别不是这样严格,无论八旗或内务府籍的女儿,均称秀女,到后来则区别较严。如清末《光绪会典》中的记载即极其明确:八旗的女儿称为秀女,而内务府三旗的女儿就统称为宫女子。

内务府“包衣”二字,本为满语,就是家人奴婢的意思,因此“包衣”的女儿不得正式选为妃嫔,不得与宗室结亲,这是因为清代贵族阶级自认为比别人优越的缘故。此外尚有王府的包衣,满人称为“双包衣”,地位就更底下了。但从清代历史事实来考订,“包衣”的女儿入选后宫,也有升为妃嫔的,这种情况当然取决于君主。

又按:清代内务府旗人官至一品时,也可以改入八旗,叫做“抬旗”,后妃亦准照此例。

如原系汉军旗,也可以抬入满洲旗。若宫女子得主位封号,也可以援例抬旗。不过包衣的女儿初选时即册为妃嫔的,尚无此例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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